[總務處轉公告]-臺北市稅捐稽徵處中山分處函。
轉發臺北市稅捐稽徵處中山分處 函
主旨:為加強宣導115年房屋稅開徵,確保民眾權益,請惠予協助於學校網站最新消息、電子月刊、電視牆、電視跑馬燈、電子字幕機、Line或Fb上登載如說明之內容,以協助宣傳周知市民,無任感荷。
說明:
-
- 刊登期間自即日起至115年6月1日止。
- 電視牆、電視跑馬燈、電子字幕機、Line或Fb上刊登文字內容:「臺北市115年期房屋稅5月1日開徵,請於6月1日前如期繳納。稅捐處中山分處關心您。」
- 學校網站最新消息、電子月刊刊登文字內容:如附件。
- 檢附宣導海報圖檔1份,供參考運用。
- 如蒙貴校協助刊登,敬請將宣導照片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承辦人信箱(ge4122@gov.taipei),至紉公誼。